乐居买房讯 据乐居房产投诉平台统计,截至2021年3月15日,已收到超1500起房产消费投诉事件,覆盖全国80余省市和地区,月均平台活跃人数10000+。具体看,涉及房产消费维权问题种类繁多,其中尤以开发商延期交房、精装标准与样板房差距甚大、装修标准高价低配、社区配套减配、户型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较为突出,开发商建筑、建造质量仍然存在诸多缺陷,亟需改进。
适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乐居独家策划“房产·315 乐居在现场”直播活动,携手百城专业律师团队,构建购房者法律援助平台,聚焦买房投诉,专业律师解答。
有网友表示,自己买房的时候置业顾问说精装标准是3500一平,可是交房的时候却发现卫生间同楼栋装修同价不同质,样板间展示的地板、衣柜等大件物品缺失,墙面、门窗也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在装修合同中称,业主不能以装修影响使用为由拒绝收房。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 许东分析:《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若购房合同中对于房屋交付标准有约定,且能够证明该房屋装修质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则购房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处理。但若合同中对装修交付标准约定不明确,则购房人可通过向有资质的第三方申请对交付的房屋质量与装修进行鉴定,如鉴定的结果确存在安全隐患,可以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为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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