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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门槛! 漳州全面放开落户, 厦门会跟进吗?
来源:乐居买房2021-04-30 09:20:59

  4月22日

  漳州市公安局出台《漳州市居民户口登记管理若干实施细则》

  标志着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外省市人员在漳州落户

  本地农村地区人员在城市城镇落户

  均“零门槛”

  零门槛!漳州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2021年4月22日,市公安局出台了《漳州市居民户口登记管理若干实施细则》,文件共分六章五十四条,其中附则等内容,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不设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外省市人员均可申请在我市落户,本市农村地区人员均可申请在本市城区城镇落户,实现落户“零门槛”。

  在居住地城镇范围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租赁经住建部门租赁备案登记的私有住房,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可以在租赁住房落户。

  全面放开近亲属投靠迁移落户条件,在户籍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配偶、父母、子女、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均可申请投靠迁移落户。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数满5人的可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实施细则》还明确办理户口登记不收取费用,不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口迁移申请可当场办结。

  福州已施行“零门槛”落户

  去年12月11日,福州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全面放开落户限制。随后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与《若干措施》一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细则》明确,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可在居住、就业、近亲属处落户。

  其中,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可落户在该产权房屋地址,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可选择落户在各类集体户地址。同时,根据群众工作、生活的便利需求,可选择任一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集体户落户,实现落户“零门槛”。

  扩大亲属随迁、投靠落户范围:

  除了落户“零门槛”,还有投靠“零门槛”。福州市把亲属随迁、投靠落户范围扩大到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

  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

  同时,还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单位集体户从业人数降至5人,商住楼也可以设立集体户。此外,租户符合相关条件的,经过所有权人同意,可以落户到所租赁房屋内。

  另外,福州市还放开了六县(市)、长乐区和仓山三江口区域租赁私有住房的落户限制,只要租赁的私有住房经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且私有住房产权人同意,申请人、配偶及随迁人员在本县(市)范围内无合法产权房屋(落户三江口区域人员不提供),可申请在租赁的私有住房内落户。

  “零门槛”落户 即将遍地开花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其中提到: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

  这意味着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全力加速,“零门槛”落户将越来越多。

  另外,去年6月,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措施》,提出十三条措施。

  其中提到:

  福州市辖区、厦门市缩短参加城镇社保年限,取消连续居住年限要求,在原有政策规定基础上,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规定条件。

  福州市辖区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要求不超过2年;厦门市区分岛内、岛外制定梯次化落户政策,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要求不超过3年,放宽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

  厦门会跟进吗?

  此前,福州“零门槛”落户消息一出,就给厦门方面带来一番猜想。

  如今漳州也全面放开落户了,那厦门跟进这种操作的可能性有多大呢?

  其实,落户放开,最直接的就是对楼市和教育的影响。厦门岛内土地寸土寸金,岛内房子不愁卖,教育资源长期处于吃紧状态,因此,实施“零门槛”落户的可能性极低;而岛外跟进的可能性就大多了,如今岛外商品住宅存量相对较大,在岛内外一体化发展思路下,教育岛内一体化也在如火如荼的推进中,且岛外教育拓展空间较大,对于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义重大。

  因此,根据厦门的实际情况,全市推动梯次化落户,岛外落户进一步放宽,对于引进人口,助推楼市去库存,拉动经济发展,激发城市经济活力等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或可期待一下。

  最后,针对落户这方面的政策,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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