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日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修正草案)》。
其中条例修正草案提出:鼓励各类安置房一次性装修到位。
此前条例中仅规定,新建商品居住建筑应当一次性装修到位。此次条例修正草案提出,鼓励各类安置房一次性装修到位。市人大财经委初审认为,为了减少房屋装修产生的污染,除了自建房外的其他各类住房,都应当一次性装修到位。也就是说,保障性和安置性住房的一次性装修到位,拟从“鼓励”升级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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