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近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重点围绕加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力度、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更大力度保就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需求、全力稳外贸稳外资、加强粮食能源安全保障、保基本民生八个方面给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
其中实施购房补贴提出,对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车位,下同)的购房人(家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实施购房补贴,由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属地财政部门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芗城区、龙文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承担):
(1)购房人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
(2)购房人属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
(3)存量房卖方因改善性住房需求“卖旧买新的”,给予卖方一次性补贴5000元。若享受补贴的购房人退房的,应退还补贴并凭退补票据办理退房手续。具体申请购房补贴办理办法由市住建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提出,疫情期间,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施工许可且拟预售的商品房,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拟预售项目建设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一层及以上),按规定予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调整首套房、改善性住房认定方式,明确芗城区、龙文区为独立的首套房、改善性住房认定区域范围。加快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流程,通过线上预约、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期限,力争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间缩短1/3以上。
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出,受疫情影响导致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疫情结束后提交书面说明情况并完成补缴的,可视为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为5%)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补缴);因疫情原因未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疫情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向市公积金中心窗口申请,视为连续缴存,逾期申请不再处理;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住房租金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次申请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全市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结合商业银行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着力打造“三纵三横三联”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一是完善铁路、高速综合交通主骨架,进一步提升对外主通道,重点加快建设福厦高铁,争取漳汕高铁、沈海高速龙海至诏安段扩建早日开工。
二是加快融入厦漳泉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铁路网,重点加快建设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推进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项目前期工作,向上争取尽快重启R3线前期工作。
三是强化中心城区与各县区、中心城区之间互联互通,重点加快实施国道G324线改线工程、省道219线提升改造工程等一批快速路、环城路、高速连接线,打通一批断头路,实现中心城区内联外通。
四是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路衍经济”发展新模式;建立“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专班,在已有5个省级示范县的基础上争创全国示范县。
五是集中力量建设古雷港区(含将军澳作业区),加快古雷南3#泊位等项目前期工作,提升招银港区、后石港区货运吞吐量和功能定位;加快建设港尾铁路,扎实推进古雷疏港高速支线及连接线等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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