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信用评价结果按企业评价得分情况分为5个等级。其中:
AAA级综合评价得分90分以上,AA级综合评价得分80-89分,A级综合评价得分70-79分,B级综合评价得分60-69分,C级综合评价得分59分及以下。
征求意见稿明确,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控股公司,信用评级直接认定为C级:
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当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非正常登记注册/非正常经营状态。
因企业原因,造成项目停工、逾期未交付。
挪用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未在期限内整改。
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发项目存在结构安全问题,影响商品房正常使用。
违法违规销售商品房,扰乱市场秩序,或产生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政策优惠扶持挂钩,实行分类管理,作为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重要依据。
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AA级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以扶持发展、加强服务为主,鼓励其做大作强,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抽检率的日常检查。纳入行业“白名单”管理,对接金融监管部门,建议加强融资支持。
对C级信用企业:向社会披露有关信用信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监管频次,建立部门联动响应和约束惩戒机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在预售许可分类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实行预售许可分类管理:
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AA级和A级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允许建设形象进度达到±0.00以上,准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
B级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达到总楼层五分之一以上;
C级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则应在完成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办理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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