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又有新消息传来!
今日,网传一张关于厦门房票补偿细则。
根据图片显示,以产权面积270m为例,选择全房票补偿,总补偿金额约761.3万元(其中房票补偿金额约610.5万元,现金补偿金额约150.8万元)
被征收人实际可到手现金为242.37万元[现金补偿金额150.8万元+91.57万元(房票补偿金额610.5万元X15%)]。
图为网传细则,最终以官方发布为准
房票补偿安置是厦门创新推出的征收补偿新模式,是货币补偿的一种补充方式。 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时,将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计入房票面值并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房屋以实现补偿安置。
去年年底,厦门发布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补偿的试行意见,将房票补偿的范围限定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
领到房票后,被征迁居民便可在征收项目辖区范围内购买已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商品房,以及按规定可公开销售的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和竞配建房。
除了能享受房票政策性奖励之外,若他们在一年内使用房票购房,还可获得使用面值5%的奖励。第二年内使用,则可获得使用面值2%的奖励。
4月28日,厦门正式 施行“房票补偿安置”。在同翔高新城新圩片区E项目房屋征收项目签约现场, 开出了厦门住宅房屋征收的首张房票。 在领取到房票后,被征收人立即选购了位于翔安区政府周边的建发书香泊月商品房。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若是房票推进工作到位,房票产生的购房需求释放,保障了此类购房资金留在住房领域,刺激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带动所在区域和城市的住房消费市场。同时,也可以减轻安置房建设压力,客观上可以减轻地方政府财政压力。
据厦门网上房地产显示,截止2023年5月5日,厦门在售住宅套数达到26576套。以4月的厦门一手住宅月成交量2230套计算,去化周期达11.9个月。
具体房票到底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什么影响,还有待观察。对于厦门推行房票安置,你怎么看?欢迎来留言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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